深圳大学电镜中心规章制度-总则

1.  深圳大学电镜中心管理体制是——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在实验与设备部的协调下,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;

2.  深圳大学电镜中心运行宗旨是——全心全意为本校科研教学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服务;

3.  深圳大学电镜中心建设目标是——成为国际一流、配套齐全、条件优越、管理先进、服务优质的测试服务平台,成为支撑重点学科建设、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公共技术平台。

4.  深圳大学电镜中心开展的核心工作包括:致力于电子显微学理论技术研究、新型电镜功能开发及应用拓展、电镜技术人才培养,以及高水平研究电镜测试分析服务。

5.  深圳大学电镜中心运行机制为——学校统筹、编制独立、主任负责、专家委员会指导、挂靠实验与设备部、专人管理、面向校内外用户完全开放

5.1学校统筹,编制独立:学校战略统筹电镜中心建设、运行与管理等各项事宜。电镜中心是学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,编制独立,不隶属于任何学院,管理具有相对独立性。

5.2主任负责:电镜中心主任负责本中心战略发展、实验室建设、财务、仪器设备购置与更新、设备维修、计量认证体系、人员引进培训与考核、实验室安全、信息化建设等全面工作。

5.3专家委员会指导:电镜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,委员会成员由中心主要服务的学院推荐。专家委员会指导中心战略发展、实验室建设、仪器设备购置、计量认证、实验室认可、收费标准等重大事项。

5.4挂靠实验与设备部:实验与设备部受学校委托联系电镜中心,履行工会与组织关系挂靠、中心工作考核、服务监督、投诉受理等职能。

5.5专人管理:学校为中心设置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技术岗(可以是特聘)、劳动合同制技术岗和研究生助理岗,负责中心设备管理与操作、设备保养及维护、用户培训、实验室日常管理等事务。岗位所需实验技术人员由电镜中心组织招聘,编制列入电镜中心。

5.6面向校内外用户完全开放:电镜中心设备面向校内外用户完全开放,遵循“用户网络预约、中心设备有偿使用、校内用户优惠收费、校内用户一视同仁”的原则。服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,专款专用,所有服务收入均通过“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管系统”上缴;支出科目严格限于“设备维护、保养检修、材料消耗、小型维修、功能开发及设备机组人员培训、进修与劳务费”。

5.7工作考核机制:电镜中心主任按岗位职责开展本中心技术人员工作考核,按工作内容开展技术人员职称评聘。实验与设备部对电镜中心进行工作考核,考核要点是战略规划实施情况、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维护、服务态度与用户满意度、服务效益、技术水平提升、实验室安全、用户培训情况等。

5.8服务监督与投诉受理机制:学校授权实验与设备部对电镜中心进行服务监督、受理用户投诉。实验与设备部监测电镜中心对网络预约的响应速度、调查测试用户满意度、及时响应用户投诉等监督与投诉受理机制。